东江时报讯 记者王照冰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即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说,今后未婚证明、已婚证明等,市民无需再开了。 开未婚证比登记婚姻还多 “从10月1日起,除办理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今后不再开具单身证明和结婚证明。”昨日,市民政局事务科相关负责人赵茵告诉《东江时报》记者。市民政局网站也挂出了《关于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公告》(简称《公告》)。 赵茵表示,以前民政部门很少开具所谓的未婚证明,但近些年来未婚证明的开具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成为不少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营业务”,比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还多。其实所谓的单身证明根本无法证明单身,因为所有单身证明都表示“本证明只记载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的结婚或离婚登记记录”,换而言之,根本无法证明开具地以外当事人的婚姻情况。“其实结婚证就可以证明你的婚姻状况了,但实际上往往是结婚证不能证明你结婚了,还要开个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是很好笑吗?” 部门间直接核对信息 《公告》提到,有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实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部门,可与民政部门采取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办法进行核实(具备条件的部门可与民政部门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方式;不具备条件的部门可通过公函往来或派人携带移动介质到民政部门核对等方式),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的负担。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其不应要求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信息,因此民政部门将不再为其核对信息,以真正落实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的要求。 赵茵解释,这是民政部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达成共识后作出的通知,对于证明取消后的工作,通知同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现在我市民政部门不再开具未婚证明后,其他部门可通过数据端口在省民政厅统一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里查询市民婚姻登记情况;实在没有联网的个别情况,可以出信函或介绍信来核对。“部门需要就部门自己来查,不过一定要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你们部门就应该自己考虑一下,这个证明是不是真的需要?反正不再需要市民自己来回跑开证明了,减少了市民的麻烦,而且也能督促别的部门加快信息化管理。” 调查 开首套房证明 只需身份证户口本 今年9月,来自湖南的盛先生曾苦于老家不再开未婚证明而无法买房入户惠州,并将此事向《东江时报》报料热线反映。当时得知10月惠州也将取消婚姻登记证明后,盛先生表示等惠州实行该政策后再去下角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详见《东江时报》9月30日相关报道)。 昨日,记者致电下角派出所咨询,得知如今办理入户手续确实已不再需要未婚证明。市公安局户政科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目前入户惠州已不需要提供婚姻登记证明了。记者将此情况告知了盛先生,盛先生听后说:“我前两天才刚回到惠州,还没来得及去了解这个事情,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执行新规定。现在知道了,也就安心了,近期就会去办理入户手续。谢谢《东江时报》这么热心帮我了解情况。” 以前未婚证明一个很重要的用途就是进行房产交易或开具首套房证明,记者昨日也打电话到市房管局进行了解,得知现在相关业务也不再需要提供未婚证明了。“要开首套房证明,如果你没结婚,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查了,不再要未婚证明。”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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