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
Arial;mso-hansi-font-family:Arial;mso-bidi-font-family:Arial;color:#191919;
border:none windowtext 1.0pt;mso-border-alt:none windowtext 0cm;padding:0cm;
mso-font-kerning:0pt">(含以下学校详见大岭辖区小学学区范围示意图
文字表述不全的,以教育局公布的示意图为准)
大岭中心学校
南至惠东大道(富祥路即原水泥厂路起至东进大道路止北侧);西至东进大道;北至环城北路;东至富祥路(即原水泥厂路)及洪旺路:富祥路至洪旺路西侧、洪旺路至环城北路西侧。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富祥路单号门牌(1号—53号)、富祥南一巷和三巷、水泥厂宿舍、碧华园小区、建新路、立新路、前进路(洪旺路西侧路段)、勤富小区、恒星小区、东平小区、洗麻厂小区、街道府宿舍、富华苑、星兴楼、善美公寓、沙梨园村(建新、东进、东平)、德昌路、花果场路、大昌路、东进北一巷和二巷、洪达路(东进大道东侧路段)、沙梨园鞋材市场、洪发路、平沙大道(惠东大道北侧路段)、惠东大道单号门牌(2101号—2523号)、东进大道双号门牌。
大岭小学
东至渡湖;南至大洲(渡湖新区至茂一电子厂北侧);西至中港路;北至惠东大道。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中港路东侧、富康路南侧(惠东大道南侧路段)、龙泉花园、嘉兴楼小区、兴埔路、岭新二路、平沙大道(惠东大道南侧路段)、联新路、教育一路、教育二路、东兴街、鑫福宛小区、桥头路,主要村小组:渡一村、渡二村、中心埔村、牯湖村、惠平村、新群村。
大岭新村小学
东至东进大道;南至惠东大道(东进大道路口起至高级中学校门口止北侧); 西至黄果埔马氏宗祠(高级中学校门口起沿黄果埔河道至马氏宗祠止东侧);北至环城北路。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平梁路、新村路(惠东大道北侧路段)、富康路(惠东大道北侧路段)、大浪路、细浪路、新园路、鱼苗场路、新安市场,主要村小组:农场村、径尾村、赤岭村、桥下村、大浪村、古芬村、控弄村。
大岭新安小学
惠东大道南侧:东至中港路;南至财山森林公园;西至青河移民村。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中港路西侧、新村路(惠东大道南侧路段)、社背一路、社背二路、如意路、财山路,主要村小组:社背村、小岭村、潭二村(池竹移民村)、新兴村(青河移民村)、黄竹沥(红星、四新、跃进)。惠东大道北侧:东至黄果埔马氏宗祠(高级中学校门口起沿黄果埔河道至马氏宗祠止西侧);西至坑口坑尾村;北至环城北路。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黄果埔村(含三二队、三四队、左黎队、连塘队)、坑口村、坑尾村。
大岭洪湖小学
东至西枝江;西至东进大道(环城北路北侧路段)及洪旺路(前进路至环城北路东侧);南至前进路(洪旺路东侧路段)即环城北路跨线桥至洪旺路北侧;北至彭白村。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红明村小组、红英村小组、新四村小组、红一村小组、新一村小组、红星村小组。
大岭大洲小学:大洲村
大岭万松小学:万松村
惠东县2019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
起始年级工作实施细则
▽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居住地所属镇(含街道、度假区,下同)的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读。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申请入读学校积分计划数(户籍生招完后确定),按积分由高到低,录满为止。
二、适用对象
(一)凡在惠东县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居住地指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自建房的需提供合法手续和水电费发票)、广东省居住证或与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办理了《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为准。租房户必须是在申请学校所在镇没有产权住房的监护人,商品房屋租赁起算日期以首张税票打印日期为准起算租房时长。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监护人在惠东县辖区镇居住生活的非该镇户籍入学人员。
三、申请办法
监护人根据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自建房提供合法手续和水电费发票)或广东省居住证或《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交税发票,填好《惠东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到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的义务教育学校申请积分入学(不能跨服务范围申请)。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划分详见申请入读学校公告栏。
四、操作方法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采取监护人到学校申报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校初审材料:监护人按规定时间携带所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申请入读学校申请(不能跨服务范围申请)。学校对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监护人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名确认并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校保存,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应当面告知监护人。
(三)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间,监护人到所申请入读学校查询积分。对分数有异议的,两天内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四)录取名单公示:在规定时间,学校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单,名单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内容先后顺序,按内容的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学校公示。
(五)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监护人持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到所申请入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有关说明
(一)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镇服务范围内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读申请。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一所学校,身份证号码只可申报一次,监护人选择居住地所属镇服务范围内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
(二)监护人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监护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四)监护人务必保管好签名确认的《申请表》,按规定时间凭《申请表》到申请学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平山街道中小学校招生方案如下(每年可能会有微调)
平山街道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总体要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采取“积分入学”办法,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平山街道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区划片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今年年满6周岁的学前儿童,全部凭平山街道户籍,按居住地分区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小学毕业生全部凭平山街道户籍,按居住地分区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升学。
(二)持有平山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公办学校安排学位。
(三)非平山街道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起始年级实行积分招生政策,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
(四)严格控制班额。平山街道内公办中小学校班额严格按《惠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惠市教〔2017〕24号)执行。
(五)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实行均衡编班和均衡配置师资,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小学、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服务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核对资料及政策解释,经初审全由学校代为上网录入。参加积分入读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须在学校打印的《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小学报名时间,平山户籍7月6日至7日,申请积分入读8月1日至3日。初中报名时间,平山户籍6月29日至30日,申请积分入读8月1日至3日。地点设在各公办中小学校校园内。
(三)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当面归还):一是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是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提供合法手续和水电费发票、平山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办理了备案的《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交税发票。
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我局根据平山街道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服务片区范围。监护人要认真了解平山街道各学校服务范围,我局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届时将通过电视台、网站、家校通、公告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告知。
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子女,民营企业、新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在我县工作、居住的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在平山街道从事环卫工作的环卫工人的适龄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人员由我局直接安排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规模进行招生,发布招生宣传广告须提前上报局教育股和民办教育股审查备案。严禁民办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民办学校招生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解释。各中小学校于招生期间要在校门等显眼处设立咨询点,张贴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及招生咨询电话,热情接受学生和家长对招生工作的咨询,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报名注册工作。
(二)严格按核定指标数招生。我局将根据各中小学校实际核定招生指标数,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设定人数上限,超指标招生的一律不得录入管理系统。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核定的指标数招生,如私自超指标招生,超标学生将无法获得学籍,造成后果由所在学校承担。
(三)实时监测招生人数。实时监测各学校招生人数,实行学校招生日报制度,各学校于招生期间每天下午5:30时前将当天本校报名人数(小学由平山中心小学汇总,县直属小学除外)电话报局教育股。
(四)严肃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提出的“十项严禁”的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要求,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局将会同县纪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及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招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平山街道小学服务范围说明
实验小学
新平大道南侧以东至通园街原电视大学交汇处,以西至河北一路, 象棋路与红岭路交界,卫民路与红岭路交界,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惠园路、后园路、荔园、公堂、狮子山庄、海天花园、碧玉豪庭、山水豪庭、象棋路、文体街、狮球街、清晖花园、阳光花园、时代广场、大另地、顿场、惠强路、惠民路、福民路、惠富路、惠新街、惠景路、惠丰路、惠祥路、惠福花园、滨河花园、三利埔、丽景华庭、金埔花园。
黄排片:东至光华路以西、南至健民路以北、西至云新路以东、北至黄排河所包围的区域。恒丰花园、升辉花园、百和居、滨源小区、中队小区。
平山一小
惠东大道西侧以南至新平大道交汇处、以北至人民路交汇处,新平大道北侧以西至解放中路交汇处,人民路南侧以西至建设路,通园街、丽湖路东至南湖路交界,西至新平大道电视大学交界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东华路、康华路、松岭路、红荣路、新埔街、新埔东街、园岭路东侧、供电局宿舍、林业局宿舍、新园、平山街道办事处、埔仔、大片地、松子岭、惠升家园、惠景花园、金星花苑、南湖花园、碧湖花园、龙湖苑、二中宿舍。
平山一小分校
新平大道西侧以北至华侨城大道南侧,以南至河北二路交汇处、江南路东侧以北至华侨城大道南侧,以南至河北二路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怡景湾花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怡翠花园、创富商贸广场、华景花园、怡景花园、广厦花园、嘉福花园、御府中央花园、东方御景、中航城、侨城水岸、雍景豪庭、怡辉花园、琪锦花园、侨胜南路、侨强路、侨富路、文新路、广厦路、文景路、华景路、文广路。
平山中心小学
广场路东侧、 营盘路东侧、园岭路西侧、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营利路、利发北街、利发街、三利路、营利北街、芒果树头大路口、龙峰市场、龙兴山庄、解放中路、黄牛山、乌泥埔、三利市场、园岭、中心市场、中医院、景山花园、金坤苑、富利花园。
平山二小
惠东大道西侧以南至人民路交汇处、以北至江南路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金盘路、金光西路、园边路、人民路北侧、 解放北路、碗巷、上下西门、草街、围仔巷、南门巷、细花街、大区街、下来街、广和街、老市场、下西门、沙厂一巷、西堤巷、打铁街、大新街、石灰街、糖街、安顺路、旗鼓路、沙堤尾一巷、大米街、后河沟街、大楼王一巷、三巷、东园街。
平山三小
惠东大道东侧以南至惠莲路交汇处、以北至江南路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广发新村、金河湾花园、象山、象山街、东湖一路、象飞路、卫生花园、莲花西路、莲花中路、东湖二路、翠莲路、白文路、人民医院、卫生局宿舍。
平山五小
惠东大道、南湖路东侧以南至蕉田路交汇处、以北至惠莲路、白莲路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莲花地、莲花东路、莲花路、红莲路、糖锅山路、银岭街、糖锅山四巷、万隆新城、长排路、惠峰花园、上宝炉、东平幼儿园、金岭新村、石惠苑、爱华围、南湖市场、双联店、湖滨花园、蕉田市场。
西枝江小学
金光、金盘路、金光路、营盘路西侧、村前路、新村南街、新村西街、侨胜北路、侨金路、稔圳街、莲塘路、稔森埔、龙船井、金盘围、新村、天和家园、牛车井、张屋、嘉洲花园。
平山七小
河西片、糖厂、酒厂、食品厂、水泥二厂。
平山黄排小学
黄排片(黄排居委管辖)、黄排河以南、河南路、东联、高桥水、干扰台、县陶瓷厂、裕丰花园、富海楼、滨江花园、丰居苑、好顺景小区、泰安居、锦源花园、芙蓉花园、公安花园、园丰小区、幸福嘉园。
平山青云小学
青云片(青云居委管辖)、嘉旺城、喜洲、名门、沣盛帝景、侨滨苑、粤惠苑。
黄排片部分:云新路西侧以北至河南路,以南至环城南路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
平山蕉田小学
飞鹅路、鞋城东路东侧以北至蕉田路交汇处,南至环城南路以南,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龙腾路、展泰路、同泰路、草塘、喜泰路、永泰路、四联、黄屋寮、景兴装饰城、华宝食品厂、县气象局、粤惠花园、县林业局、县农机局、欧洲城、凯旋华府、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飞鹅路东侧以北至龙飞路交汇处,以南至蕉田路交汇处,惠东大道东侧以北至蕉田路交汇处,以南至环城南路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县农科所、草塘路、县委党校、县职中、教师进修学校、金山路、泰园一、二、三、中路、雅居花园、蕉田派出所、银基商贸城、鞋城东、西、南、中路、国际新城、县公安交警大队。
地质学校
惠东大道西侧以北至丽湖路交汇处,以南至环城南交汇处,卫民路北侧,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公园东三巷、地质路一巷、地质街、红岭西一路、宇力花园、南湖山庄、红岭东一、二路、红岭路、红岭上街、红岭西、南路、红岭市场、燕岭、富森花园、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平山街道中学服务范围说明
惠东中学初中部
新平大道南侧以东至通园街西侧交汇处,以西至河南路与下马湖路东侧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惠园路、后园路、荔园、公堂、湖景花园、狮子山庄、海天花园、碧玉豪庭、象棋路、文体街、清晖花园、狮球街、解放南路、阳光花园、大另地、惠强路、惠富路、惠民路、惠新街、金埔花园、富怡苑、惠福花园、惠景路、丽景华庭、三利埔、滨河花园、河北一路、滨源路、滨源小区、百和居、泰安居、丰居苑、好顺景小区、锦源花园、芙蓉花园、健身路、健民路、东联路、高新路、明光路、明辉路、明星路、金华楼、兴华楼、惠兴楼、恒丰花园、升辉花园、滨江花园、裕丰花园、黄排光明、嘉和福苑、光华、高桥水、东联、干扰台。
实验中学
惠东大道东侧以东至长排街西侧交汇处,解放北路东侧至人民西侧交汇处,人民路西侧至惠东大道东侧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象山、三联、东湖、金河湾花园、象山街、象飞路、卫生花园、东湖一、二路、莲花西、中、东路、翠莲路、白文路、白莲路、红莲街、莲花地、广发新村、大岭片、糖锅山、正发大楼、金岭新村、政府大院、旺角、老市场、南门巷、围仔巷、碗巷、下西门、广和街、细花街、沙厂一巷、下米街、草街。
平山二中
惠东大道西侧以西至人民路东侧交汇处,飞鹅路西侧、解放中路东侧至新平大道北侧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红荣路、东华路、康华路、松岭路、新埔街、建设路、中心市场、园岭路、园岭、龙兴山庄、方舟苑、大片地、南湖路、石惠苑、爱华围、双联店、湖滨花园、打鼓王、蕉田路、蕉田市场、金山、泰园、泰园一、二、三路、银基、国际新城、欧洲城、凯旋华府、县经济适用房、赤岭片、山水豪庭、红岭片、宇力花园、南湖花园、碧湖花园、惠景花园、金星花园。
西枝江中学
解放北路西侧,解放中路西侧,新平大道北侧以东至解放中路西侧交汇处,河南路与下马湖路西侧交汇处,以上路线所包围的区域。青云、旱坑仔、百丘田、陶然屯、幸福嘉园、园丰小区、海悦花园、锦绣花园、侨滨苑、粤惠苑、嘉旺花园、喜洲、名门、沣盛帝景、城市嘉园、华侨城、中航城、东方御景、怡景湾、嘉洲花园、广厦花园、雍景豪庭、华景花园、怡翠花园、怡辉花园、怡景花园、嘉福花园、琪锦花园、金光、营利街、景山花园、三利市场、龙峰市场、西堤巷、打铁街、石灰街、大新街、糖街、旗鼓路、大广场周围。
平山飞鹅中学
飞鹅路东北侧(双号)、飞鹅岭、农科所开发区、龙归嶂、黄垅、南园、上宝花园、上宝路、惠峰花园、碧山、陈塘。
注:以上学校服务范围文字表述不全的,以教育局公布的平山街道中学服务范围示意图为准。
, 惠东平山街道大岭街道各学区划分范围明细
大岭街道招生方案内如下:(每年可能会有微调)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收大岭街道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不含平山七小)。
二、招生办法
(一)大岭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凭户口本及居住证明到所属学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申请入读一年级、七年级。
(二)非大岭户籍:凡在大岭街道辖区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居住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均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积分达不到入读公办学校要求的,可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三、积分入学需提供材料
(二)《大岭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四)监护人房屋产权的证件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提供合法手续(协议书、见证书等)和水电费发票,或租房合同证明(租房合同及房屋租赁税收发票);
(五)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六)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
(七)《学生学籍信息表》(七年级报名须提供,此表由原就读小学打印并加盖公章);
(八)其他相关有效佐证材料。
四、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7月15日至7月31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凭有关居住资料和《审核表》到大岭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经核实真实无误且符合规定要求的,签字盖章,确定其所属学区。《审核表》可在学生就读的幼儿园、小学领取,或从惠东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二)递交材料:8月1日至3日,非大岭户籍学生向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递交《申请表》、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归还),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三)审核材料:8月5日至13日,各学校按照《大岭街道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积分内容》对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及计算积分结果;
(四)积分结果公布:8月17日至19日,以学校为单位,向社会公布积分结果,申请人可到相关中小学校查询有关积分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8月18日至19日向大岭街道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大岭街道招生办进行复核,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五)录取名单公示:8月21日至23日,学校根据积分入学招生数(学位数量)及积分结果,公示确定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时间:
1、大岭户籍:(一年级、七年级)学生均于7月6日至7日,凭户口本到所属学区登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2、非大岭户籍学生:(一年级、七年级)学生均于8月22日至23日凭积分录取结果到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每生只可在居住地所属学区申请一所学校入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手续的,不予受理,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读资格;
六、招生电话
大岭街道招生办:8555586
大岭中学:8901767
大岭中心学校:8911878
大岭小学:8900069
大岭新村小学:8901905
大岭新安小学:8908148
大岭万松小学:8917767
大岭洪湖小学:8914663
大岭大洲小学:8901171
大岭街道辖区公办中学学区范围说明
大岭中学:大岭小学、新村小学(非大岭户籍)、白沙布小学、桥星小学、水唇小学、大洲小学、池竹小学、青河小学、新雅小学尧明小学。
中心学校初中部:中心学校、新村小学(大岭户籍)、洪湖小学、棠阁小学、澄溪小学、春光小学、万松小学、彭白小学、新徽学校、东进学校。
中心学校初中部(新安校区):新安小学。
大岭街道辖区公办小学学区范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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