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含业务范围,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2、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洁净、黑白分明,不大于10厘米×10厘米,不小于5厘米×5厘米,一式10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10份,黑白商标2份)。 3、《商标代理委托书》:我方提供,由贵方签字或盖章。 4、《商标注册申请书》:我方提供,由贵方签字或盖章。 特殊证明材料: 1) 肖像作商标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2) 申请集体商标: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3) 申请证明商标: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有检测和监督商品质量能力的文件。
二、商标注册流程:
服务热线:0752-2885005
粤公网安备 44132302100082号